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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西崇左天等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5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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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由县考试录(聘)用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职位数,按笔试合格成绩从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招聘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时,按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人选名单统一在县人社局张榜公布,同时在天等政府网公布,并由县人社局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在面试前3天进行。凡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须按本《简章》规定携带全部报名材料原件,经招聘主管部门验证无误后方能进入面试。验证时,要认真核对报考者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是否一致。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因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及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等相关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招聘主管部门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出现未通过资格复审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可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利依次递补。面试当天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工作在统一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内进行。具体的时间、地点待定。

  4、面试试题命制。面试试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委托区内有资质的机构命制 。

  5、面试的组织实施。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以结构化为主的方式进行。面试办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6、面试抽签。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7、面试分值。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宣布。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比例在1:1以下(含1:1)职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要达到当天所在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方为合格。

  四、考察和体检

  招聘主管部门根据计划聘用人数,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总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一)考察

  考察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考察的同时,对报考人员要进行报考资格及相关情况复查。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体检

  体检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我区转发的《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5]29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9号)规定执行。体检在县级或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招聘单位或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后进行复检。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复检原则上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县考试录(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后,统一在县人社局、天等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监督电话等。

  拟聘用人员公示前,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以递补聘用对象;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六、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崇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核表》一式两份,经县人社局审核,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及时进行核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上报审批,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上报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上报审批聘用。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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