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洪雅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32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者;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贫困家庭报考者;
3.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报考者;
4.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报考者。
符合上述第1项情形的报考者凭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2、3项情况的报考者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4项情况的报考者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办理减免手续。
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于2017年2 月22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电话:028-37402778,地址:四川省洪雅县九胜大道371号)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3月13日至3月17日登录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综合类和卫生类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为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调减招聘岗位招聘名额;调减后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并由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按程序退还考生已缴考试考务费。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等情况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上公告。
2.笔试科目。综合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卫生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笔试范围见《2017年洪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提纲》(见附件3)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7年3月18日(星期 六)上午,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综合类、卫生类每科卷面满分为100分,每科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综合类笔试折合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60%;
卫生类笔试折合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医学基础知识》成绩×50%)×60%。
5.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7年4 月上旬在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眉山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提交查分申请3日后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岗位排名于查分结果公布后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pta.gov.cn)上点对点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比例。面试比例为1:3。
2.面试资格复审。2017年4月中旬,根据招聘岗位招聘名额和参考人员笔试折合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3的面试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因笔试缺考等各种原因产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上公布。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进入面试;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2份(贴上照片)、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岗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未毕业人员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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