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事业单位:2013年招远市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招2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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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笔试加分办法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3年内应聘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招远市驻军的现役军官家属,符合随军条件且按规定批准随军的,随迁后没有工作单位的,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笔试总成绩加5分。同时具有两项加分项目的考生,按分值高的项目加分,不重复加分。其中已享受加分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和加分政策;符合定向招聘岗位规定条件的毕业生,无论报考定向或非定向招聘岗位,笔试均不再加分。
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有关材料及复印件于2013年5月6日8:00—17:00工作时间内,到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招远市泉山路106号)四楼人事调配科办理笔试加分审核和现场确认手续。有关材料包括: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和服务单位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还要出具山东省 “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还要出具山东省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确认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和《志愿服务证》原件、复印件及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还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随军家属须出具我市驻军的军官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信(须注明军官家属原工作单位名称、性质及所在地)和师以上单位政治部门批准随军报告表。对审核确认符合笔试加分条件规定的应聘人员,在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站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笔试加分审核手续或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及现场资格审查
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计划单列的研究生岗位最终有效报考人数不超过规定进入面试范围比例的,经招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行面试。
1、笔试
⑴内容:
①教育类 笔试内容包括教学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教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时政方针、教师法以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为所报任教学科的高中段知识。笔试结束后,按照教学基础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的比例计算笔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②卫生类 笔试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其中卫生专业基础知识统一分为5类:临床医学、病理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诊断、(医学)影像技术、放射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预防医学统一考试西医临床试题;药学、西药学、中药学、临床药学、药剂统一考试药剂试题;中医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骨伤、中西医结合、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技术统一考试中医临床试题;护理、高等护理、护理学、中医护理、英语护理、高级护理、国际护理、助产(士)、高级助产、高等助产统一考试护理试题;营养与食品卫生学考试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按照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占80%、法律法规占20%的比例计算笔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③其他类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一科,满分为100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