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事业单位:2013年锦屏县招聘160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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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部署,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经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已签约或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2010年1月1日以来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6)2008年1月1日以来招考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截止2013年7月31日,未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8)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0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的;
(9)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不定等次(见习期、试用期除外)的;
(10)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11)经锦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七、聘用审批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锦屏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审批表》(一式3份),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查,再按规定程序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