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北滦平县直部门急需岗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公告【招20人】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6年10月19日(周三)通过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hecd.lss.gov.cn/)、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baoming.lpxrsj.gov.cn/)和滦平县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信息。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具体考务工作安排。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每个考生限报考一个选聘岗位。
2.报名网址:http://baoming.lpxrsj.gov.cn(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
3.报名和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6日(周三)8:30至11月1日(周二)17:30分。
缴费时间:2016年10月26日(周三)8:30至11月2日(周三)17:30分。
4.网络报名基本程序:
⑴考生开始报名前,需完全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⑵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⑶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注册,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密码可修改,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⑷按《报名须知》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缴费按照网上提示步骤和规定进行支付,缴费完成后请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确认缴费是否,如系统显示缴费不,请及时与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⑹考生务必牢记公告和网上公布的报名截止时间、资格复审时间、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面试时间、复核政审时间、体检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5.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地点在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请关注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以网上发布公告确定的时间为准。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按照选聘岗位条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应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符合选聘条件并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直接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进入面试的考生请关注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以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控制能力和仪表举止等。参加面试人数较多的岗位,依据报考人员姓名通过计算机进行蛇形分组,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进行面试。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时间为10分钟,当场打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4.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参加下一选聘程序,等于或高于70分的,按面试成绩自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下一选聘程序。
5.根据面试成绩,在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且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中,各岗位分别按1:1比例从到低分确定拟复核政审人选。拟复核政审人选末位出现名次并列情况时,依照下列次序优先录取:①户籍、生源地或配偶户籍为滦平县;②烈士子女或配偶;③学历较高者;④工作经历较长者。以上条件都相同时,由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6.面试组织:面试工作在承德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由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四)复核政审
由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复核政审。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面试成绩自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递补人员成绩相同的,按前款确定的优先次序递补。
(五)体检
复核政审合格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支付。体检分为合格、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面试成绩自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递补人员成绩相同的,按前款确定的优先次序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