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苏靖江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50人】
2.实绩评价
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的岗位(详见《岗位简介表二》)在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须进行工作实绩评价。工作实绩评价主要是对大学生村官在村(社区)工作期间的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重点了解大学生村官的能力素质、工作作风以及任职、表彰奖励、年度考核等情况。实绩评价总分为100分,5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专业加试(实绩评价)结果在指定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专业加试(实绩评价)结束后,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专业加试(实绩评价)的直接累加成绩[无专业加试(实绩评价)的岗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2.资格复审
对面试人选,由靖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学生证、《2016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其他人员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
(3)留学归国人员、赴台陆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5)面试费100元/人。
对不能按上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证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通知书发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无专业加试(实绩评价)要求的岗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有专业加试的岗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专业加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的有实绩评价要求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35%、实绩评价成绩占35%、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加试(实绩评价)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考生的总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
(七)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并在指定网站上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环节。对报考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须参加选岗的考生,如因怀孕需延迟体检的,可先参加选岗,暂保留所选岗位,待体检合格后,按程序进入考察及后续步骤。
进入体检程序前,已与用人单位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对不能按上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证明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