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宁波市社会卡管理服务中心招聘2人公告
进入面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海境外留学生凭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和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不全或提供材料原件与报名扫描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因资格复审不合格以及放弃(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空缺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依次替补。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适应岗位的实际工作能力及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替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相关责任处室核准后,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3865256
原标题:宁波市社会卡管理服务中心(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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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4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