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宁波市社会卡管理服务中心招聘2人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直属事业单位市社会卡管理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信息中心)决定面向宁波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社会卡管理服务中心(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信息中心)于2011年4月经宁波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建立,为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所属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机构规格相当于行政正处级,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2014年经市编办批准增挂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信息中心牌子。主要工作职责是:拟订社会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规程、建设方案及规则;组织全市社保卡信息采集、核对、制作、发放等日常管理和经办工作;组织协调社会卡在社会各项事务、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及合作银行中的拓展应用;组织开展社会卡批量个性化制卡和初始化工作;组织开展社会卡宣传及业务培训,指导各县(市)区和基层社会平台做好社会卡相关工作,配合国家、省人社部门相关机构开展社会卡跨地区用卡业务、组织协调各用人单位和街道(乡镇)基层社会平台开展信息核对和申领受理工作。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信息系统一体化基础设施、应用平台、数据中心基础数据库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承担与上级对口业务部门和市级有关单位的联系协调以及数据交换工作;承担为全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业务应用系统提供技术指导;承办市人力社保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术要求;
(四)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勤奋肯干;
(五)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六)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且具有一定的口头表达能力和较好的文字能力;
(七)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注:学历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年龄30周岁以下即指1986年4月18日以后出生,应聘人员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依据。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到2016年4月27日
2、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先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见附件),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和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012801146@qq.com。咨询电话:83867408,联系人:应晓芳。
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应聘岗位”。相关材料包含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海境外留学生凭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和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证明等,有计算机类职(执)业水平资格的提供证书。
考生报名后应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人电话联系,以验证邮件材料是否收到及完好。
3、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结束后,市社会卡管理服务中心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中心通知本人,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通过回复邮件的方式告知不符合的原因。
4、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5、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和领取准考证时间将于报名结束一周后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上公布,准考证(请保留至面试结束)在约定时间到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257号507室领取,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上公告和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和必须具备的专业技能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具体详见公告和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以及资格复审的时间于笔试后7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上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地点: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257号507室。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