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北省黄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岗工作人员公告【12名】
(三)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于2016年4月22日9:00至5月3日17:00期间登录黄石人事考试院网(www.hsrsksy.gov.cn)进行网上缴费。在规 定时间内网上缴费者即视为报名,凡没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则视为放弃。研究生岗位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后,不需缴费。根据鄂价费[2007]18号 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用每人每科50元,应聘人员需要参加《公共基础》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考试。
(四)现场确认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不进行现场确认,但报考定向招聘驻黄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享受减免笔试费用对象、享受笔试加分政策对象须现场确认。
1、报考定向招聘驻黄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人员资格确认。报考人员携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执、从)业资格 证、户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计生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以及驻黄部队(军分区)政治部开具的介绍信等资料,予以现场确认。
2、享受笔试加分政策对象确认。在湖北省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应聘人员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或湖北省各市州、直管 市、神农架林区“三支一扶”办出具的《“三支一扶”服务证明》,及从报到时间起在基层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且考核称职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应聘人 员,凭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合同、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书),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予以现场确认。已成为公务 员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加分优惠政策。
报考定向招聘驻黄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人员、“三支一扶”人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务必请于2016年5月4日(上午 8:30-11:30,下午15:00—17:00),到黄石市人事考试院7楼(芜湖路9号,电话:0714-6516947)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审核原 件、交复印件)。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经确认符合政策规定的 “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应聘人员,公示无异议笔试成绩加5分。
3、享受减免笔试费用对象的确认。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应聘对象须凭本人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2016年享 受最低生活的证明、低、户口本(提供原件,交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应聘对象须凭本人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或民政部门 2016年出具的特困证明(提供原件,交复印件)经现场确认后退还考试报名费。现场确认和退还考试报名费时间、地点:2016年5月14日12:00至 13:30期间在指定地点进行办理,届时详见笔试考场平面图。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后,应聘人员应于5月11日09:00至5月14日17:30期间,登录黄石人事考试院网(www.hsrsksy.gov.cn)凭个人提交报名申请时网络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六)年限计算认定。招聘岗位中凡有年龄、学历、学位、从业经历(含工作经历)、执业资格、职业资格等要求的,其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例如,岗位条件要求30周岁及以下的,则1986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的符合条件,其他依此类推。
四、笔试
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才予开考,报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要求的,可合并、调剂、核减招聘岗位计划,经合并、调剂、核减计 划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计划。黄石市人事考试院将通过网上发布被取消的招聘岗位计划,或以电话方式告知相关考生,其可在规定时间内调剂和网上 改报,未改报或改报不的可实行退费(退费时间另行通知)。改报时间为2016年5月5日9:00至17:00。
研究生岗位免笔试,其他岗位统一参加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按考用一致的原则,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分为《公共基础》和《专业知识》两门。按3:7 比例折算入笔试成绩。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公共基础》为各类应聘人员通用考试科目,包括政治、经济、法律、 管理、历史、人文、科技等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为岗位专业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14日,上午:9:00—11:30《专业知识》,下午:14:00—16:00 《公共基础》。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并在网上公布。
3、成绩及查询:笔试结束一周后,应聘人员可登录黄石人事考试院网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五、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总成绩为零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一般予以取消。但对偏远艰苦岗位、急需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等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面试开考比 例。但须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人社部门核准后,可予开考;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研究生岗位招聘不受报考比例限制。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