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郑州市中原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50人公告
六、其它事项
(一)专业设置参考《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科目分类》。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的各种学历须经国家及有关部门认证,未通过认证的学历按未取得处理。
(四)受聘在职人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在中原区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五)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我省招募的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每年度考核合格、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有效成绩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者,需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16年4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到郑州市中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桐柏路200号南楼11楼人力资源科)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及“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本公告由郑州市中原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八)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ngyuan.gov.cn)网站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务必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弃权;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咨询:0371-67692991
监督电话:0371-67692623
郑州市中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3月2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