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选调高校毕业生考试公告【招267人】
为加强党政干部队伍源头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和选调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的有关文件精神,我省今年继续开展选调生工作,选调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县乡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数量
2016年全省计划选调高校毕业生267名,其中:普通高校2016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167名(不含委培、定向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10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
二、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报考资格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2016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1、政治素质好,有政治使命感和远大抱负,服从组织分配;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位;
4、学习成绩优良,在校期间须获得过院系及以上奖励或担任过班级及以上学生干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截至2016年6月30日,年满18周岁,大学本科不超过25周岁,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
(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山西省2013年及以前选聘,表现、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现仍在职的大学生村官;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1、政治素质好,有政治使命感和远大抱负,服从组织分配;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位;
4、山西省户籍或山西省生源、服务地在山西省;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截至2016年6月30日,年龄不超过30周岁。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相应地区。
有《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