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州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雇员管理中心招考雇员50人公告(1号)
7、经开发区雇员管理中心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雇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雇用的其他情况。
九、公示及雇用审批
1、经开发区雇员管理中心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雇员领导小组审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雇用人员,拟雇用人员名单由开发区雇员管理中心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网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雇用的,由雇员管理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与雇员签订《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中心雇员雇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雇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雇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雇用。
雇用人员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雇用关系。试用期间雇员工资按2800元/月发放,雇员转正后工资高于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干部职工。
十、纪律监督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通知、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考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情况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雇用纪律的,一律取消雇用资格。
雇用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严肃招考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招考咨询、举报监督电话:0851-33416706
十一、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雇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任何培训班。
十二、在招考过程中,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将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考单位或区招考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三、本方案由开发区雇员管理中心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雇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开发区雇员管理中心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雇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原标题: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雇员管理中心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雇员工作方案(公告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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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雇员管理中心
2015年11月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