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东曹县公安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50人】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曹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并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素质测评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考试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两部分,各占整个试题分数的50%,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
2015年9月12日上午:公共及公安基础知识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布。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成绩分别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素质测评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体能素质测评。
笔试成绩、进入体能素质测评人员名单及测评时间、地点在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布。
(二)体能素质测评
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应聘人员总成绩。
体能素质测评必须由应聘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自愿放弃。
体能素质测评由曹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管理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为每人10分钟。
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合计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按70 分掌握。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者、学历层次高者、应届毕业生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在曹县人社局网站公布。
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公共及公安基础知识×50%+面试成绩×50%。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1、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由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工作由聘用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复核其应聘资格和应回避情况。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察工作结束后,由考察组写出考察报告,签署意见,报县人社局审查备案。考察合格人员予以体检。
2、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需向招聘小组。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应聘人员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中由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办法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在曹县最低服务年限5年。并按规定办理档案关系、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享受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有关保险待遇等。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考生注意及时浏览曹县人社局网站。
咨询电话:0530-3398033 3333497
原标题:曹县2015年公开招聘公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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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曹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表格.doc
曹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5年8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