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南封丘县委巡察工作机构选调10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新乡市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新发〔2015〕7号)精神,推动全县巡察工作深入开展,按照《新乡市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暂行)》要求,经县委研究决定,县委巡察工作机构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0人。
选调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此次公开选调公务员10名。
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和对象:
报考范围和对象为:乡(镇)、县直各机关的公务员和行政编制参照公务员。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国家正式公务员或行政编制参照公务员;
2、中共党员;
3、40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大专以上学历;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本单位组织审核并同意报考;
7、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公道正派,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敢于担当;
8、符合上级文件规定之服务年限;
9、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党政纪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2、本人在原单位尚在试用期限内的;
3、省选调生和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等,未满最低服务工作年限的;
4、调入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转任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选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试用与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选调公告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将于2015年8月7日在封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报名方式:经所在单位组织审核同意后,报考者到县纪委干教室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2日08:00至8月13日18:30。
报名时须填报《2015年封丘县委巡察工作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该表由报考者在封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下载。报名时还应出具以下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所在单位同意选调及年度考核等次证明;近期免冠(蓝底)2寸照片3张,同底版电子照片一份(JPG格式,50KB以下,宽1.3?、高1.6?)。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