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省麒麟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51人】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曲人社〔2013〕56号)和《关于对〈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曲人社〔2015〕49号)、《关于做好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5〕50号)文件精神,结合麒麟区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范围和对象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详见《曲靖市麒麟区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该计划表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6月3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特殊岗位及紧缺急需专业岗位按政策规定可适当放宽年龄招聘。年龄计算截止到报名时止)。
5.曲靖市外户籍或生源的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在曲靖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可以放宽到大专学历);招聘具有大专学历的岗位仅限曲靖市户籍或生源考生报考。
6.招聘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学位人员的岗位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招聘;招聘本科及其以下学历的岗位,必须参加笔试。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的人员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及其以下的岗位,必须参加笔试。
7.岗位要求具有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质)证书,资格复审时必须持有,否则复审不予通过;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暂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的考生,可由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各类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在资格复审时认可其报名资格。
8.招聘在职人员的岗位,属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须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及参工年限或从事本专业年限证明;属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在职职工还须提供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登记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参保凭证。
9.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0.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形如下: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 在读的非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8.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5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现役军人;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公告的发布
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同意的实施方案、招聘计划及相关招聘信息均通过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www.ynqjrs.cn)等网站(以下称规定网站)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招聘相关信息。
五、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曲靖市麒麟区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地点(网址)
报名时间:2015年6月3日00: 00至6月7日24: 00,共5天,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网络报名的网址、流程等事宜,详见规定网站公布的《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三)报名要求
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且限报一个岗位。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要真实、有效,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等相应资格。
(四)资格审查及所需材料
网络报名的,详见规定网站公布的《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五)报考比例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有效报名参加考试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人数与实际有效报名人数,须达到1:2及以上比例方能进入资格复审、面试等招聘环节,否则,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特殊岗位及紧缺急需专业岗位达不到相应开考比例的,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开考。
(六)报名考试费
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为100元/人。报名费用采用网上交费。因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无法开考的岗位报考人员,所交报名考试费将在报名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
报名结束后,对于取消岗位计划的考生,不直接联系考生另报其他岗位。无人应聘或不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在规定网站公布。
符合政策可免除报名考试费的考生,按《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规定办理免费手续。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