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省金平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91人】
4.户口、生源问题
报考岗位限定户口的,其户口界定的起始时间为简章发布之日算起。此简章发布之日后户口迁入红河州或金平县的考生,以原户籍为准。
本地生源外地户口,指红河州生源在州外院校毕业后户口一直未转回红河州,这类生源只要其父母的户口仍然在红河州,其本人仍持由迁往红河州的户口迁移证则视为红河州户口。可以选择报考户口限红河州户口或不限户口的岗位。外地生源本地户口,指州外的生源在红河州内的大中专院校读书期间户口迁入红河州或毕业后户口虽未迁出,此类生源不视为红河州户口。只能选择报考户口不限的岗位。涉及其它户口界定不清的,请以户口簿或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三)网络缴费
考生报名审核通过后,可通过网上缴费系统缴纳50元报名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6日24:00以前。
(四)开考比例
此次招聘设置1:3的开考比例,若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拟招聘人数的三倍,将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五)退费
因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岗位取消招聘或重复缴费的考生,由原缴费银行直接退还报名费。但已开考的岗位,因考生原因届时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四、准考证打印
专业知识考试的准考证采取网上打印,考生可在2015年6月30日至2015年7月4日期间,登录红河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方式、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方式
此次招聘考试由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根据不同行业或专业,采取专业知识笔试的考试方式。题型均为客观题,不进行查分;不进行专业素质测试。
(二)专业知识笔试内容
专业知识笔试考试内容为行业或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具体各个岗位的考试内容详见岗位信息表)。
(三)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为2015年7月4日上午9:00至11:0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资格复审
(一)最低合格分数线
专业知识笔试考试总分为15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另行公布。
(二)资格复审的程序和内容
1.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参加专业知识笔试的,在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到低分的原则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的内容。对照岗位信息,查验考生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岗位要求是否一致。资格复审考生须本人到场并提供以下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原件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如还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可先由就读院校出具学历、所学专业等证明,考生提交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但录用审批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及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用资格。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三)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2015年7月21日上午8:00至下午18:00,在金平县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进行资格复审。
七、拟录用人员的确定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即进入体检、考核(政审)程序,并进行公示。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一)加试
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上公示,原则上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从到低分进入体检。若因笔试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数的(含末位并列),进行加试,并按加试成绩来确定考生的最终排名,加试的方式采取笔试或面试或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如:岗位招聘人数为2人的,笔试成绩第一名出现2人并列的,不进行加试,如出现3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需进行加试,如出现第二名并列,第一名不参加加试,并列第二名进行加试。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以此类推。最后根据加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排名,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