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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南充市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委决定开展202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三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或其他相当层次职级)职位。详见附件《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

二、遴选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南充市内各县(市、区)以下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及市级机关设在南充市内各县(市、区)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三、遴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公开遴选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4.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工作1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7.年龄为35周岁以下。

8.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11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遴选公告。根据审批通过的遴选方案,在南充市人民政府网子站频道: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址:http://www.nanchong.gov.cn/rsj/)“人事考试专栏”发布遴选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至11月20日9:00(以邮件时间为准)。报名人员登录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详细了解遴选公告及有关附件公布的遴选资格条件,下载并填写《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后,将《报名表》(暂不盖章,word电子版及本人手写签名的扫描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打包压缩统一命名为“报考职位+姓名+手机号码”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1828271047@qq.com)。

本次遴选不接受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职位。凡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或退回原单位,且3年内不得报考。

(三)资格初审

南充市发改委在报名结束后及时组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截止为2024年11月21日9:00。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不允许取消改报其他职位。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向报考人员反馈是否进入笔试环节及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地点,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四)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数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南充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计划。

(五)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南充市发改委电话或短信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

(六)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内容。考生需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可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登录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询笔试成绩和排名。笔试全程接受南充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监督,不受理查分申请。

(七)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遴选计划名额之比为5: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计划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表(双面打印,须所在单位和组织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2份;

(4)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5)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6)是否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的证明材料(由组织部门签字盖章);

(7)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8)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八)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证件不齐者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缺额不再递补。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不指定复习内容。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可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询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和排名。

(九)差额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差额考察和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根据笔试、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差额考察、体检对象人数与遴选计划名额之比为1.5:1。

南充市发改委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廉洁操守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入市级机关(单位)。

体检在指定的公务员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遴选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南充市发改委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十)讨论决定。根据考察、体检等情况,由南充市发改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拟调人员。

(十一)公示和调入。将拟调人员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遴选(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南充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检举。监督电话:0817-2137057,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

(二)本次遴选工作由市发改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17-2238131,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

(三)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1.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12日

原标题: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ncpta.e21cn.com/newsDetail/9860.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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