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陕西省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4)退役士兵申请加分须提供的材料
退役士兵须持本人入伍登记表、退伍证、自主就业士兵登记表(均为原件,复印件留存;下同)等有关材料申请加分。区别不同项目的加分,申请加分还须携带以下材料:
获得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者,须提供奖励等级表复印件和加盖发布机关政治部门公章的奖励通令(文件);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翌年毕业的全日制高等的学生)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超期服役人员须提交士官登记表。
(5)加分认定
各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加分项目规定的条件和退役士兵申请加分的材料,进行核实确认后,将拟加分人员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毕业院校、服役部队番号、加分项目、加分依据等信息,列表汇总报送省考录办。省考录办统一对拟加分人员情况上网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实施加分。
加分包括获得荣誉、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入伍、超期服役等三类。各类别之间加分可累计。在获得荣誉类别中,对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按照其中等级加分给予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
加分计入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28.面试资格复审时,须出具哪些资料?
资格复审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报名登记表、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201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报考面向少数民族考生的职位,或报考限定户籍、生源的职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在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户口本。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系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须由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无法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不能通过面试资格复审。
各类企业和事业单位人员面试资格复审时不需要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但应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与原工作单位的劳动(聘用)合同关系,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29.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考试公告》和职位资格条件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向审查单位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0.已经通过相关考试成绩合格,但尚未领到证书的可否报考?
对于正在办理报考职位要求具有计算机、外语、会计从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等资格或等级证书的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考试合格的证明。
对于2015年上半年可完成全部课程计划、各科成绩合格、可以毕业的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持或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至2015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终止其录用资格。
31.人民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有何规定?
人民警察职位包括公安职位,以及法院、检察院系统的司法警察职位。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均需参加体能测评。测评执行《陕西省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详见本次考试公告附件)。体能测评时,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或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不超过3次。
32.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33.哪些项目在当日或当场进行复检?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