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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贵州湄潭县选聘县直正副校(园)长公告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1日 点击数: 137为规范中小(园)长管理,完善校(园)长队伍建设和培养机制,根据人事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24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党发〔2015〕32号)以及《中共湄潭县委 湄潭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教育发展的决定》(湄委〔2012〕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分引入竞争激励机制,通过选聘部分县直校(园)长,拓宽用人视野,发现和挖掘德才兼备的人才,促进干部能上能下,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管理干部队伍。

二、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四)分级分类管理原则;

(五)依法依规办事原则。

三、选聘岗位及职数

协育中学副校长2名;黄家坝中学副校长2名;实验小长1名,副校长2名;湄江二小校长1名,副校长2名;浙大小长1名,副校长2名;茶城小学(新建)校长1名,副校长2名;实验幼儿园园长1名,副园长2名;茶城幼儿园(新建)园长1名,副园长1名;雁心特殊教育校长1名,副校长1名。共计23个职数。

四、选聘的资格及条件

(一)选聘资格

1、各镇(街道)中心现任校长、副校长;

2、各镇(街道)中学(含马山职中)、完小、中心幼儿园现任校(园)长;

3、各县直现任正副校(园)长;

4、各县直正副科级现任中层管理干部;

5、2016年选拔培养的后备干部;

6、教育局机关管理干部(含具有管理经历的上挂锻炼人员);

7、各县直(股级)以及各镇(街道)中心、镇中学、镇完小、镇中心幼儿园现任中层管理干部。

只符合选聘资格第7条之规定的人员只能参与竞聘各县直的副校(园)长职位(不含协育中学副校长、黄家坝中学副校长职位)。

(二)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实履行公共服务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师德良好。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组织领导能力强。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依法办事、推动落实,有较强的公共服务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工作实绩突出。

4、业务能力强。有相关的专业素质或者从业经历,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业界声誉好。

5、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公益事业,求真务实,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廉洁从业,群众威信高。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国家规定的学历要求,具备教师资格,需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4年及以上经历,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特别或者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适当放宽选聘条件。

五、选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2016年10月25日 — 26日,通过个人申请报名的方式进行,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人填写《湄潭县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选聘校(园)长报名登记表》,报名时应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报名地点:湄潭县教育局“深改办”。

(二)资格审查:2016年10月27日,校(园)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符合选聘资格及条件的人员名单。

(三)考试:考试形式为现场答辩,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考试时间:2016年10月28日上午9:00开始;

地点:湄潭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四)组织考察。2016年10月28日,领导小组根据选聘成绩,结合选聘者的工作业绩,分职位确定考察对象,并发布考察预告。

(五)聘任。教育局党组根据选聘者的考试及考察情况,结合各选聘者的特长及拟聘岗位的具体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任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聘任。

六、考核及待遇

(一)实行校(园)长聘任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校(园)长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试用期计入校(园)长任职年限;考核不合格的,免去校(园)长职务。

(二)县教育局制定校长的聘期目标并实行年度履职考核和聘期考核。

(三)本次公开选聘的校(园)长将享受校长职级待遇确定后的待遇(副校<园>长的待遇按后续配套方案执行)。

(四)人事关系视任职单位编制情况予以办理。

七、组织领导

校(园)长选聘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进行。为加强对校(园)长选聘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局党组决定成立 “湄潭县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选聘校(园)长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一)

八、工作纪律

校(园)长选聘工作坚持“三公开一监督”,严格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不准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一经查实,存在违纪行为的要严肃处理。

九、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湄潭县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选聘校(园)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湄潭县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选聘县直正副校(园)长实施方案

点击下载>>>

湄潭县教育系统选聘校(园)长工作领导小组

湄潭县教育系统选聘校(园)长报名登记表

2016年10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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