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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山东省聊城冠县事业单位招聘应聘须知

  10.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吗?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但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11. 取得面试人选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哪些材料?

  取得面试人选资格的应聘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4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和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相关材料主要有:

  (1)《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笔试准考证;

  (4)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对资格审核前毕业的要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

  (5)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其中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属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还需提供《就业报到证》。

  (6)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进入面试的,除出具学历证书、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7)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12.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在网上缴费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5年4月 22日—27日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到冠县县政府4楼原人事局办公室办理退款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和低(复印件)及报名登记表(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及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13.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对应聘人员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之前,应聘人员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没有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单位或该单位的其他岗位,但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岗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14.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如何咨询?

  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初审单位直接联系(初审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汇总表》)。

  15.填报相关表格、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本须知内容,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凡考生身份填报应届、待业的,工作单位栏填写“无”;考生身份填写在职的,必须填写具体单位。在职指的是已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合同、单位人事代理合同,现未解除合同的人员。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法律服务岗位的在“是否有岗位相应资格证书”和“资格证书类别”栏选择相应选项,报考其他岗位的在“是否有岗位相应资格证书”和“资格证书类别”栏均选择“无”。

  16.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人事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对违纪违规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改正、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5年内不得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终身不得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取消聘用等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7.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提出放弃的如何处理?

  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并上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

  18、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更多信息请访问事业单位招聘网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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