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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甘肃临夏州引导2000名毕业生到基层企业就业公告

  临夏州2014年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服务招聘通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4年引导2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甘人社通[2014]215号)及临夏州《2014年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服务实施细则》(临州人社通[2014]228号)精神,现就我州2014年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服务招聘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指标分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分解下达2014年引导2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指标的通知》(甘人社通[2014]292号)精神,共向我州下达了200个招聘指标。依据各县(市)上报的企业申请岗位数、参加民生实事就业项目和基层服务项目报名人数及州直企业申请的岗位数情况,给各县(市)和州直26个服务企业分解下达了200个指标(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临夏生源,城乡低保家庭和就业困难的应届或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或派往州人社部门的《就业报到证》、并按规定在生源地报到注册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未被2014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民生实事就业项目和基层服务项目考试选拔录取且符合招聘企业岗位要求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本人自愿到企业服务,且符合企业招聘要求。

  3、服务期满后自愿留企业工作或自主择业。

  三、组织报名

  9月22日至26日,符合招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照生源地到所在县(市)人社部门报名。报名时现场填写《临夏州2014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服务资格审核表》(一式三份,附件2),并提供《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3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报名时需注意:

  (一)按生源地填报本县(市)企业(州直企业面向全州报名)。

  (二)每人仅限填报一家企业,县(市)企业和州直企业不能重复报名。

  (三)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低及发放记录。

  报名时间为9月22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其中,因统计汇总的需要,26日下午4:00报名结束。报名地点在各县(市)人社局。

  各县(市)人社部门负责报名毕业生的资格审核,并收集、审核填报州直企业毕业生的报名资料,统一报送州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

  报名结束后,各县(市)及时汇总报名人员信息,报名人员信息按企业、按2014年民生实事就业项目和基层服务项目考试公共基础科目成绩排序,并确定推荐参加面试、测试人员名单。

  在确定面试、测试人员时,当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本岗位需求的人数时,以参加今年民生实事就业项目和基层服务项目考试的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需求1:1.2推荐(凡出现小数点的都予以“进一”取整,指标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测试);当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小于本岗位需求人数时,经招聘企业与县(市)人社部门共同研究、报州人社局批准后,对本岗位进行调整。

  9月26日报名结束后,各县(市)立即将报名人员信息及推荐参加面试、测试人员信息(附件3),报州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审核备案。9月28日,州直服务企业报名情况及推荐参加面试、测试人员名单由州人社局公布,县(市)服务企业报名情况及推荐参加面试、测试人员名单由各县(市)人社局公布。

  四、洽谈招聘

  临夏州2014年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服务,通过分县(市)组织现场洽谈招聘的方式进行。州、县(市)人社部门分别组织报名的毕业生与州直、县(市)企业进行“双向选择”,招聘和确定服务人选。由服务企业通过面试、测试等办法在推荐名额内择优确定服务人选,其中,招聘年度内享受城乡低保家庭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州统一的面试、测试时间为2014年9月29日。面试、测试进行前,各县(市)人社部门、州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分别向推荐参加面试、测试人员制作、发放面试通知单,通知单明确推荐参加面试、测试人员个人信息、面试、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

  现场面试、测试结束后,县(市)人社局、州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及时审查企业拟招聘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服务资格,9月30日前将拟招聘人员信息报州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并在州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后,报请省人社厅审批备案,确定企业服务人员,由企业对其进行岗前培训后安排上岗。

  五、政策措施

  (一)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期限为3年,安置后企业应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并向服务人员支付工资报酬(企业支付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临夏市1250元,其他县(市)1200元)。省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资金由州财政局按分解的招聘指标数下达到县(市)财政部门,由县(市)人社部门根据考核情况和办理社会保险缴费手续进行审核、汇总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按季审核、按月将生活补贴划入服务人员账户。州直企业服务人员补贴由州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相关材料报州财政局审批,按季审核、按月将生活补贴划入服务人员账户。每季度审核情况由各县(市)、州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于下一季度5日前报州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备案。

  (二)服务期间,各级人社部门免费代理本行政辖区内服务人员的人事档案,服务期限计算工龄,企业应向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服务人员在办理户籍手续、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龄确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时享受与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允许服务期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基层项目和其它用人单位的招考(聘)。

  (三)服务期满后,企业要积极留用,对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服务或留用人数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可享受甘政办发〔2013〕92号、甘政办发〔2014〕103号等文件规定的相关扶持性优惠政策。鼓励普通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继续留在企业工作,未留用或不愿留在企业就业的毕业生自主择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在企业的服务年限按照考试录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六、考核管理

  (一)县(市)人社部门应建立健全对服务企业和人员的具体考核和管理办法,做好服务人员的考核工作,并把服务人员的考核结果、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社会保险做为核发生活补贴的依据。

  (二)考核按照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由县(市)人社部门和企业共同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履行、专业技能、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等情况。

  (三)凡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企业应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县(市)人社部门提出建议,经县(市)人社部门审核、报州人社局批准后取消其服务资格,并终止劳动关系。服务人员因故自动离职的,企业应及时向县(市)人社部门报告,并由县(市)人社部门报州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备案,其服务资格自行消失,被取消服务资格的人员,两年内不再享受此项政策。

  (四)服务人员与企业终止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后,企业应及时报告县(市)人社部门停止发放生活补贴,空缺的指标由县(市)人社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报州人社局统一调剂。

  七、经费

  (一)企业服务人员生活补贴由省财政给予,县(市)根据省上下达指标和标准统一发放。

  (二)企业申请服务人员生活补贴时,须提供服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和毕业证的复印件,劳动合同、企业工资发放表、考勤表、办理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及考核意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八、监督检查

  临夏州2014年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服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竞争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招聘通告及相关信息请登录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进行查询:http://www.lxzrsj.gov.cn

  咨询电话:州人社局就业促进科:6212390

  州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6229237

  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6223561

  临夏市人社局:6320110

  临夏县人社局:3222015

  积石山县人社局:7721738

  永靖县人社局:8832543

  东乡县人社局:7121755

  和政县人社局:5521091

  广河县人社局:5622416

  康乐县人社局:4421344

  附件:1、临夏州2014年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服务项目招聘企业一览表.xls

  2、临夏州2014年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资格审核表.xls

  3、临夏州2014年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报名情况汇总表.xls

  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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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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