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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宁波市镇海区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公告

为更好引进经济社会发展紧缺的高层次创业人才,推进人才强区建设,实施创新驱动、推动转型升级,建设“人才金港”,现就镇海区引进高层次创业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环境

1.区位优势:镇海位于东海之滨,地处中国长江三角洲南翼,北濒杭州湾,南接北仑港,东临舟山群岛,与上海一衣带水,是我国对外交往的主要口岸,也是宁波中心城区北部商贸商务中心、浙东生产型港口物流中心和宁波重要的临港产业基地。镇海作为甬江北岸的城市滨水区,享有“揽江望海”的独特区位优势,也有发展城市经济和建设绿色休闲新城的巨大潜能。

2.人文历史:镇海人杰地灵,素有“雄镇”、“浙东门户”、“院士之乡”、“商帮故里”之美誉,涌现了以包玉刚、邵逸夫为代表的一大批商业巨子,拥有贝时璋、杨福家等29位镇海籍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

3.产业基础:镇海是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之一,目前区内拥有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市国家大学科技园以及省级镇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形成了以化工新材料、装备制造、电子电器等为主导的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和以现代物流、文化创意、商贸商务等为主导的现代服务业产业集群,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强劲动力。

4.创业平台:镇海创业氛围深厚,以中官路为轴,以宁波市国家大学科技园为核,北抵北环东路,西临329国道,南至甬江,东靠宁波绕城高速,依托清华校友创业创新基地、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宁波信息技术研究院和产业园、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初创产业园、大连化物所技术转移中心、国际应用能源创新研究院五大科技创新平台和中官路两侧四大类协同创业平台,打造一条集设计谷、新材料谷、智能制造谷三大产业集群共筑的“宁波创新创业大街”,为创业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撑和人才。

5.创业服务:镇海率先建立了高层次人才服务联盟,完善了“妈妈式”人才创业服务体系,为创业人才提供“全程式”、 “专业化”服务,引进了一大批高端创业项目和高层次人才。

二、引进对象和重点

面向海内外引进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技术水平,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发展前景较好的科研成果或项目,能够产业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的高层次创业人才。重点引进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装备、海洋高技术、节能环保、文化创意等重点产业以及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的高层次创业人才。

三、申报条件

1.一般应在海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特别的可破格至国内博士学历学位),有海外创业经历或曾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担任过研发、管理岗位中高层职位2年以上,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带有成熟的创业项目与计划,且其技术成果国内领先,符合镇海区产业发展要求,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并能实施产业化。

3.自有资金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的30%以上,且申报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项目申报人应为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一般应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4.创业团队成员每年应在镇海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四、扶持政策

(一)创业政策

创业项目经洽谈和专家评审,评选出推荐项目和储备项目,对推荐项目按一类、二类、三类确定推荐类别。特别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上不封顶”的政策。

1.创业启动资金资助。经评审确定的推荐项目,按推荐等级和实际投入,分别给予一、二、三类推荐项目不超过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无偿资助。

2.创业团队资助。对2名及以上的海外创业团队,从第3名开始,每增加1名,创业启动资金增加20万元,增加额不超过100万元。

3.生产和办公用房补助。在指定场所租用办公用房和生产用房的,按推荐类别,分别给予一、二、三类推荐项目3年内3000、1000、500平方米以内的生产和办公用房补助。

4.生活用房补助。3年内免费提供海外高层次人才100平方米以内的生活用房或1800元/月的住房补贴。

5.贷款贴息补助。3年内给予1000万元以内银行贷款贴息补助。

6.财力贡献奖励。3年内按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的80%、80%、40%给予补助。

7.项目奖励。对企业注册时有风投机构或企业投资跟进、发展前景较好的创业项目,按风投或企业投资额的10%以内给予奖励,不超过50万元。

8.入选国家和省“”、宁波市“3315计划”的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落户镇海并确保项目性的,根据区有关政策,可不参加评审,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可直接列入相应类别的推荐项目。

(二)引才荐才政策

1.对于经人才服务机构、各类社会组织和个人推荐引进的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后5年内入选国家和省“”、宁波市“3315计划”或其他相当层次的,给予推荐方60万元以内的奖励。

2.推荐引进宁波市外入选的国家、省“”创业人才,携带原申报“”时项目来镇海创业落户的,符合条件的,给予推荐方10万元以内的一次性奖励。

五、申报方式

创业人才申报受理时间为2016年9月-12月31日,2017年3月-4月组织评审,创业项目经评审确定、尽职调查、签约落户、启动运营后实施政策扶持。

详情登陆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www.zhhrss.

gov.cn)和镇海招商网(http://zsw.zh.gov.cn/)查看。

联系单位:宁波市镇海区经济合作局

联 系 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086-574-86297817

电子邮箱:zhrcsb@163.com

原标题:宁波市镇海区引进高层次创业人才公告

点击下载>>>

2016年镇海区高层次创业人才申报项目汇总表

宁波市镇海区高层次创业人才项目申报书

宁波市镇海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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