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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安徽淮南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公告【招46人】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公务员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6年9月2日在淮南先锋网(www. hnxfw.gov.cn/)、淮南市人力资源社会局网(www.hnhrss.gov.cn/)、淮南人事考试网(www.hnpta.com/)及各遴选单位网站发布遴选公告。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岗位)有关事项,可按照职位(岗位)公告附件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整个遴选工作中,将及时在淮南市人力资源社会局、淮南人事考试网网站上公布有关遴选工作动态与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淮南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16年9月6日9:00至9月10日16:00。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底色为淡蓝色,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2.审核推荐

本次公开遴选采用报名人员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从淮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2016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或《2016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4,以下简称“报名表”)。

公务员报请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任免机关根据报名人员档案记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认真审核填报信息,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人员须于9月11日16:00前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报送或传真至报考单位。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请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报名人员须于 9月11日16:00前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报送或传真至所遴选单位的主管部门。

3.资格审查

遴选单位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岗位)具体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提供任免机关审核盖章后报名表的,遴选单位将不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9月6日9:00至9月12日12:00。

4.报名确认

报名人员可于9月12日12:00前随时登录淮南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9月12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并将改报后的报名表报任免机关审核后提交至报考单位或主管部门。遴选单位应在9月12日17:00前完成改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应于9月13日12:00前登录淮南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或易宝)缴纳笔试费用(40元/人)。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岗位)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由市公务员、事业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核销或核减该职位(岗位)遴选计划数。被核销遴选职位(岗位)的报名人员,可于9月14日9:00—16:00改报其他职位(岗位)。遴选单位应于9月14日17:00前完成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5.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后,报名人员应于9月20日至9月25日从淮南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笔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6年9月25日(星期日)上午8:30—11:30,考场统一设在田家庵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016年10月15日10:00以后,报名人员可登录淮南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遴选单位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表原件以及学历学位证书等职位(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合格人选参加面试。

(六)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公务员、事业单位人事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职位(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岗位)的比例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实际人数少于或等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经市公务员、事业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批准,部分职位(岗位)加试业务水平测试。加试的职位(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加试人选,面试、加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6:1。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加试业务水平测试在面试之后进行,满分为100分,与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为面试合成成绩。加试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面试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或面试合成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综合成绩。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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