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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福建清流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96人】

2.笔试时间:2015年8月22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00进行。

3.笔试地点:清流城关。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考生应提前熟悉考场,迟到超过30分钟不得入场。

4.加分规定: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政策规定加分。加分加入笔试成绩。考生须在2015年8月24日至2015年8月28日持相关证件到清流县人社局调配录用股审核加分,名单将在清流县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送达相关证件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加分。

5.笔试合格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参照今年招考公务员行测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医学类专业岗位予以倾斜,笔试成绩再降10分。

6.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省考试中心改卷成绩统计出来后公布,到时考生可登录清流县人事考试网查询。

(三)面试工作及有关要求:

1. 面试人选从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按照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从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紧缺急需专业面试人选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前对入闱面试的人选(含紧缺急需专业)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进入面试的考生应在通知的时间内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笔试准考证及岗位有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到清流县人社局调配录用股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在通知的时间内未送达相关证件、证明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参照招考公务员方法进行。

2.入闱面试的考生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两天下午17:30之前向清流县人社局提交放弃面试声明,空缺的面试人选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到低分递补。面试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如该岗位(含紧缺急需专业)考生与招聘人数1∶1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我县确定的紧缺急需专业详见《清流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关于确定清流县2015年紧缺急需专业的通知》(清人社〔2015〕13号),专业为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影像学、麻醉学、中医学、预防医学、医学检验、护理学,水利类,紧缺急需专业免笔试,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聘用。紧缺急需专业和引进符合《福建省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2015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规定条件的人才,或高级技术职称的高层次人才,或硕士以上学位符合我县产业发展需要的研究生,或特殊人才,简化招聘程序,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招聘。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1.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紧缺急需专业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考生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考生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一)考生体检人选根据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在该岗位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紧缺急需专业考生如报名人数超过聘用人数的,根据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按面试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在职报考者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三)体检标准和项目: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

(四)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书面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五)考察采取实地了解、查阅档案、有关部门协审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是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表现和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核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六)若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无递补对象的,该岗位空缺。

(七)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清流县人事考试网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确定聘用关系。

(八)新聘人员正式聘用后在我县的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服务年限未满的不得调出县外。新聘人员应在通知的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或报到后未经批准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二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通过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体检、考核中舞弊、欺骗组织的,一经发现,除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外,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郑重提醒广大考生要诚信考试,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清流县人事考试网(http://ql.smrsks.com)是招聘单位与考生的主要联系渠道,请考生注意本网站通知等信息。

清流县人社局调配录用股电话:0598-5338012,传真:0598-5323377。

本公告由发布机关负责解释。

原标题:清流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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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清流县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

2015年清流县事业单位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岗位信息表

中共清流县委组织部

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7月21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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