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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安徽怀宁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19人】

(2)资格初审

报名时由各主管部门负责按岗位条件规定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7月15日12时前可登陆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报考资格初审情况。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它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初审的,可于7月15日17时前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7月16日17时前登陆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缴纳笔试费用和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报考2015019、2015020岗位的报名费45元,报考其他岗位的报名费90元(两科,合卷)。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统考费用的支付工具,指定银行为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信用卡、贷记卡)。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考生于2015年7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怀宁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556-4611165)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金证明和低(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报名确认截止后,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岗位招聘数为10人及以上的,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17日14:30—16:3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能改报的退还报名费。所报岗位招聘人数按规定比例核减的,报考者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4)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7月27日8时后登陆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进入报名后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3、其它说明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5年7月21日至2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6∶00,携带相关材料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556-4611165)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县人社局在县人民政府网和怀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笔试总成绩增加2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不再执行加分政策。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8月1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及分值:

(1)岗位代码2015001-2015007:医学基础知识(30分)、专业知识(70分)。

(2)岗位代码2015009:教育综合知识(30分)、幼教专业知识(70分)。教育综合知识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学和心理学。

(3)岗位代码2015008、2015010-2015018、2015021-2015033:公共基础知识(30分)、专业知识(7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计算机知识。

(4)岗位代码2015019、2015020:公共基础知识(100分)。

(5)笔试分值: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分,分值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三)资格复审

1、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在5名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招聘计划数在5名及5名以下的按1:3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为了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最终成绩(百分制含加分)必须达到55分及以上方有资格进入资格复审。

2、在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下,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考场座次表》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信息等进行认真的比对核验。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1)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2)属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和所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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