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海公安司法医务类特殊职位考试报名填表说明
具体如下:
1.报考者应如实填报,否则后果自负。
2.报考者须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个人意向自愿报名。
3.“应届毕业生生源”,必须填写考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写明具体省市,如“辽宁”、“江苏”等)。
4.“考生身份”,分为“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两大类,同时考生根据本人是否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选择相应的身份类别。其中,“应届毕业生”是指将于2015年毕业于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非应届毕业生”是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考生,包括在职人员、待业人员等。留学回国人员根据本人基层工作经历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考生身份进行报名。
5.专业考试科目和考试类别根据考生报考的招录职位要求确定。其中,公安、司法系统医务类职位的专业科目为《医学基础》。
6.“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两年”的计算方法是:截止到2014年11月,报考者在基层工作的累计时间为两年。
7.“掌握外语、程度”,是指语种和等级。
8.“计算机等级”,填写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高等院校计算机考试等级、国家人事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职称计算机考试等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事、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规定的计算机考试等级。
9.“所学主要专业课程”,是指考生在大学期间主要修读的专业课程,便于招录单位了解考生的专业背景。
10.如果报考者的“考生身份”为应届毕业生请填写“毕业生源”,为非应届毕业生请填写“现工作单位”,如待业中请在“现工作单位栏”中填写“待业”。如果报考者的“婚姻状况”为“已婚”请填写“配偶学历”。
11.报考者若没有取得国家或本市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被用人单位录用的,其后果自负。
12.请在填写完成报名信息表后及时上传报名照片,上传照片后请选择意向职位进行报名。职位报名通过审核后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考试费用。支付考试费用后方为报名。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