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下半年四川长宁县单位考调笔试准考证领取公告
根据《长宁县部分单位2015年下半年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长宁县部分单位2015年下半年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准考证的领取
请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2015年9月17日至9月18日工作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长宁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新县政府606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时领取笔试准考证者视为弃权。
二、笔试时间
2015年9月19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不按笔试准考证规定时间到达考场的,取消笔试资格。
三、咨询电话:0831-4623001
原标题:长宁县2015年下半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有关事项的公告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9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