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省宣城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的通知
现将宣城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体能测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详见《宣城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文章最后附表)
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一)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5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5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学历(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至2015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两年半学制的全日制研究生,报考应届生职位的,提供证书时间可顺延至翌年3月31日。
2015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定向或委培单位,以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
留学回国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4、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基层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须相应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材料。
已通过职业资格相关考试,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凭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办理资格复审,2015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招考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有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无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并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人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应提供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应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2015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服务基层项目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证明材料,其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时要当场填写体能测评卡(携带与报名同底的一张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相片),并缴纳体能测评费(每人55元),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
(二)资格复审时间
1、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司法警察)职位资格复审时间定于6月1日(周一),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体能测评初步拟于6月5日举行,具体时间详见体能测评通知书)。
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司法警察)职位:130005至130018、130040至130041、130058至130063、130076至130080、130098至130101、130118至130123。
2、非人民警察(含非森林公安、非司法警察)职位资格复审时间定于6月8日(周一),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