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市怀柔区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招聘公告
根据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怀柔区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现就公开招聘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怀柔区常住户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第一学历为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在职教育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男55周岁(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4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持有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3.退伍军人或初次进京随军家属。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核同时进行的方式,报名地址为各镇乡(街道)社保所。
(二)报名时间
2015年5月4日至5月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携带材料包括:
(1)经本人签字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资格证书、退伍军人和初次进京随军家属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招录人数及工资待遇
每个镇乡(街道)招录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工作人员3名(企业性质),其中财务人员1名(需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待遇标准为基本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绩效工资不高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0%,缴纳五险。
四、面试安排
经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成绩相同录取。
五、相关要求
(一)报名者持相关材料到意向工作地镇乡(街道)社保所进行报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镇乡(街道)。
(二)报名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各镇乡(街道)社保所集中到区人力社保局提交报名材料。
(三)各镇乡(街道)社保所组织报名时,要将报考者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联系方式等基础信息详实记录在册。
(四)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由各镇乡(街道)社保所负责。
原标题:公开招聘怀柔区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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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区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工作人员报名表(未发布)
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4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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