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省锦屏县水务局公益性岗位招聘1人公告
根据《锦屏县2015年公益性岗位开发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经局班子 4 月 17 日 会议研究,特制定本公益性岗位开发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就业是民生之本,实施就业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多形式就业”为指导思想,把开发公益性岗位作为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根本要求来抓,促进社会充分就业。
二、岗位设置及职责
(一)岗位设置
根据我县公益事业的发展和实际,县水务局2015年开发公益性导询后勤保洁员1名。
(二)岗位职责
配证上岗,服装整齐、仪表端庄、热情服务、礼貌待人、文明用语;热情接待前来办事的每一位咨询对象,做好引导服务及宣传资料发放;对前来办事的对象主动微笑询问,接受服务对象相关咨询,作好登记;做好服务场所卫生保洁及后勤其他工作。
三、招聘原则、条件及援助对象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困难援助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具有本县非农业户籍,女18—49周岁(即 1966 年 5 月 31 日 以后至 1997 年6 月 1 日 以前出生)、男18—59周岁(即 1956 年 5 月 31 日 以后至 1997 年 6 月 1 日 以前出生),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特别困难人员及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公益性岗位援助对象
1、就业特别困难人员。
①企业改制下岗的“ 4050 ” 失业人员(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②享受最低生活的“ 4050 ” 失业人员;
③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就业困难的“ 4050 ” 特别困难人员;
④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 4050 ” 失业人员;
⑤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⑥就业困难的40—59周岁复员退伍军人。
2、零就业家庭成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市居民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四)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对象
1、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能够提供计生部门出具的“双承信、双承诺”证明的人员除外);
2、处于缓刑期间或戒毒期间的人员;
3、家庭有收入且月均收入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人员;
4、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成员中已有一人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人员(同一户口簿的就业困难成员只援助1人);
5、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2年以上的人员(不包括零就业家庭成员);
6、正在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及到期不按时还贷的或持有工商《营业执照》、交通运输《营运证》的人员;
7、正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
8、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待岗)人员;
9、配偶其中一方有稳定职业的;
10、2014年符合聘用资格并参加上岗前培训,不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协议的;
11、社会基层组织机构的人员。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期限。从上岗之日起,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实行2个月试用期,聘用合同一年一签。
(二)聘用管理。受聘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需要安排上岗,接受单位干部管理相关制度约束,坚决服从安排和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单位纪律和工作制度、对不遵守单位工作纪律和年度考核不称职的人员予以解聘,并报县人社部门备案。
(三)工作时间。与用工单位工作人员正常上班;
(四)补贴标准。按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给予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按社会保险政策规定执行,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本人承担。
(五)经费开支渠道。由就业专项资金承担60%、财政承担30%、本单位承担10%,由本单位财务统一造册发放。
五、招聘程序
(一)宣传阶段
《锦屏县水务局2015年公益性岗位开发方案》于 2015 年 4 月 22 日 — 2015 年 4 月 29 日(7天)张贴于县地税局旁边公告栏和锦屏县人民政府网站(www.jpzf.gov.cn)
(二)报名、资格审查阶段。
1、报名时间及地点
①报名时间: 2015 年 5 月 6 日 — 2015 年 5 月 8 日 (3天)。
②报名应聘地点:锦屏县水务局办公室(301室)。
2、报名所需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2张复印件(需复印正反两面)
②《户口簿》原件及2张复印件(需复印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③《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2张复印件。以上证件还未换证或未年检的由乡镇社区和人社中心核实后据实出具失业证明。
④近期一寸免冠照片5张。
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残疾失业人员《残疾证》、享受低保失业人员《低》、高校未就业毕业生高校《毕业证》、零就业家庭认定材料、退伍军人《退伍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
3、报名程序。由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本人持报名所需材料到现场报名、填表。
4、资格审查。报名后由本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招聘方案》对报名应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情况进行资格复审,对符合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名的应聘人员送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公示(公示期5天)。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及聘后管理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一经发现,均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聘阶段。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公示期满后,根据岗位符合报名的人数,在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本单位组织进行笔试、体检、考核等形式进行公开招聘。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以及近期时事政治《综合卷》,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笔试人员凭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笔试人员需同时持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2、体检。由招聘本单位组织入围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在县纪委监察机关监督下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医院进行。
3、考核。考核工作在县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本单位对入围人员进行考核政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胜任岗位工作能力、遵纪守法、计划生育、精神病史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一步核实入围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确认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考察工作由两人以上组成。如有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考核的,其岗位可以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4、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由招聘用人单位在公告栏、锦屏县人民政府网(www.jpzf.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经公示没有异议的,本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协议,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聘用协议、报名、应聘、入围、笔试、体检、资格审查等归档材料)。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招聘工作在县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成立县水务局2015年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
(二)认真履行审核、申报程序。我局将深入到村(社区)到户,认真核实,严格把关,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严格审核,不擅自扩大援助的对象和范围。
(三)严肃工作纪律,增强工作透明度。本次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规定执行,接受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对在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7221671
原标题:锦屏县水务局2015年公益性岗位招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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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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