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宁夏吴忠市直机关人员选调14人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市直机关干部队伍结构,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名额
本次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市直机关工作人员14名。职位和名额如下:
1、市政府办公室科员2名
2、市纪委科员1名
3、市委宣传部科员1名
4、市委政研室科员2名
5、市编办科员1名
6、市直机关工委科员2名
7、市妇联科员1名
8、市总工会帮扶中心工作人员1名(事业单位)
9、市老年大学工作人员1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10、市档案局工作人员1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11、市伊协工作人员1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具体职位可登陆吴忠党建网(http://www.wzhdj.gov.cn)查询《2015年吴忠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二、选调对象和范围
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符合条件的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工作人员(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进行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公开选调人员身份要与岗位对等,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人员等身份、编制、工资类型必须与岗位一致,不得逆向流动。
三、基本条件和资格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在市及市以下机关公务员(参公)岗位、事业岗位工作两年以上(截止到2015年4月30日);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3、选报市直机关公务员职位的,必须具有公务员身份;选报市妇联科员的,应当是公务员或参公行政人员;选报市档案局、伊协、老年大学工作人员的,应当是公务员或参公行政人员或参公事业干部身份人员;选报市工会帮扶中心工作人员的,应当是公务员或参公行政人员或参公事业干部身份人员或事业单位干部身份人员;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2)受党纪政纪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的工作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市委组织部根据市直部门报送的选调计划,汇总、审定后,于4月上旬在市有关新闻媒体发布选调公告,包括选调机关、选调职位和职位说明,报名条件和资格,选调程序和方式等。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