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省滁州市技术监督检测中心招聘公告【招3人】
滁州市技术监督检测中心是滁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的法定检验检测机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因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拟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 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招聘岗位为检验检测岗位,招聘3人,男性,30周岁及以下,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所需专业为电子、电子信息、电子元器件、自动化及相关专业,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者并可放宽至35周岁;
(四)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考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考名额、职位和基本条件
详见《2015年滁州市技术监督检测中心编制外聘用人员招聘岗位表》(附表1)。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实地报名:具备岗位招聘条件且有意应聘者,请携带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各类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书或推荐函证明、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滁州市会峰大厦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劳务合作中心报名。
(二)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写的表格内容负责,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市质监局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考试和考核。
五、考试和面试
符合岗位条件报名的人员进行考试和面试。考试主要内容为:相关专业技术基础知识。按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六 、体检
初选人员的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执行,并达到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聘用
新聘用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两个月,期满经考核能胜任工作的进行聘用,待遇与现编制外聘用人员一致。
八、 解释权归滁州市技术监督检测中心。
咨询电话:0550-3040893、3072861 监督电话:0550-3072813
九、招聘时间自2015年4月14日开始至2015年4月21日截止(2015年4月18日、19日不接受报名)。
原标题:滁州市技术监督检测中心2015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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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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