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贺州市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中心选调3人公告
贺州市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中心为贺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贺州市国资委)所属全额拨款二层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的职位、名额和对象
(一)职位和名额
贺州市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中心工作人员3名。
(二)选调对象
本次公开选调对象为贺州市范围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在编在职的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人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具备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员)。
二、选调的基本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勤奋敬业,身体健康。
2.参加工作满3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财政、审计、财会、工商经济类专业毕业。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5.从事财政、审计、财会等工作满3年以上(2012年4月1日前参加工作),具有会计师或审计师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选调的工作程序
选调工作由贺州市国资委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公布方案、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察考核、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5年3月26日—4月9日17:30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二)资格审查。报名参加选调人员携带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贺州市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中心办公室(贺州市建设东路206-1号国资委办公楼一楼)填写《干部选调报名登记表》并提交审核。审核合格者,提交个人近期两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4张,并撰写个人自传材料(1500字以内,本人手写)一式伍份提交备用。
(三)能力测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
(四)考核考察。根据能力测试成绩,按选调人数1:2进入组织考察(成绩并列同时进入考察)。
(五)研究确定。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调人选,提交中共贺州市国资委工作委员会会议研究确定。
(六)拟调动的初步人选体检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选调人员按照相关调动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
1、报名咨询电话:贺州市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中心,5120453
2、监督电话:贺州市国资委监察室,5138898。
原标题:贺州市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贺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年3月2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