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自治区北流市司法局社区矫正辅助人员招聘22人公告
根据《社区矫正实施管理办法》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充实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人员力量,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性质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共22名(每个镇一名),均属临时性质的人员。
二、应聘对象条件及范围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熟悉电脑操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六)面向北流市范围招聘(以户籍所在地或参加高考时的生源地为限);
(七)同等条件下,北流市司法局原聘的社区矫正辅助岗位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
三、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北流政府门户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下称市人社局)和市司法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分岗位报名的方式进行,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进行电脑操作测试(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计算机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北流市司法局原聘在社区矫正辅助岗位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免测试),测试由测评员现场鉴定,测试结论为合格的才能进入资格复审。电脑操作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时间
2015年3月19日至2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
北流市司法局(地址:北流市永安路0011号)。
4.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报名者报名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填写);
(2)身份证(第二代)、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相片4张;
(5)北流市司法局原聘在社区矫正辅助岗位的公益性岗位人员,需提交相应工作证明(证明须有证明人签名并盖北流市司法局公章);
(6)符合免电脑操作测试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计算机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需提交《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
5.资格审查方式
(1)北流市司法局原聘在社区矫正辅助岗位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由市司法局通过调查摸底及政审方式进行;
(2)其他人员由市司法局人员组成的报名资格审核组人员现场审核报考者提交的材料,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