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湖州长兴县虹星桥镇人民政府招聘3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虹星桥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人员3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财务会计岗位3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2.具有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财会专业毕业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1月4日后出生);
4.具有长兴县户籍(以2014年11月4日为准);
三、招聘步骤和程序
招聘工作分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
1.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3日至2014年11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虹星桥镇党政人大办公室
联系人:丁莉萍
联系电话:0572-6902855
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表(附件)、户口簿、毕业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近期二寸红底免冠彩照3张。
招聘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之比达到1:3以上,按确定的招聘名额进行考试。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核减招聘名额。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3.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考试内容为财会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在镇机关政务公开栏公示并告知考生。
4.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镇机关政务公开栏予以公示。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总成绩合成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得分,按相应比例折合,相加后即为应试人员的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如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如出现总成绩、笔试成绩均并列的,对并列考生进行加试。
6.体检考察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顺序,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7.公示
体检结束后,在中国·长兴门户网站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被录用的人员按照《虹星桥镇编外用工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8.监督电话
其他未尽事宜由虹星桥镇公开招聘编外财务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电话:6902855
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109
纪委监督电话:0572—6037848
(原标题:虹星桥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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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星桥镇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