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14年湘潭市管国企外部董事库遴选20人公告
为适应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湘潭市国资委决定建立市管国企外部董事库,特面向社会遴选入库专业人才。
一、机构说明
湘潭市市管国企外部董事库是供选派至市管国企担任外部董事的专门性储备机构。市管国企外部董事原则上应在市管国企外部董事库中进行选派。市管国企外部董事是由湘潭市国资委依法聘用的由任职国企以外的人员担任的董事。外部董事任职期间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承担相应责任,接受市国资委管理。
二、遴选人数及资格条件
本次湘潭市市管国企外部董事库遴选入库专业人才20名。具体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
目前工作地在长株潭范围,退休人员户籍所在和长期居住地在长株潭范围内;
(三)60周岁以下,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15年以上工业、投融资、规划设计、数字信息、服务咨询、文化宣传、交通及市政项目建设企业工作经历,且担任上述企业中层以上岗位负责人职务累计超过8年;
(四)没有企业任职经历,但从事企业管理专业研究15年以上,具有省级以上研究成果,全日制学历为经济类硕士研究生以上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五)具有违法违纪行为、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职业经历不诚信记录情形人员不得参与本次遴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不在本次遴选范围内。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符合条件者,提交《市管国有企业外部董事库入选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术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原所在)企业任职岗位及时限证明于11月17日前交市国资委人事科(湘潭市政府大楼 16楼1624办公室,联系人曾文彬,电话0731-58570505)。在职身份人员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兼任外部董事并在工作时间上予以支持的文件。
(二)审查。湘潭市国资委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对符合入库条件报名人选,市国资委统一组织面试。
(四)提交身体健康证明。面试成绩前20名,本人需提交二甲以上资质医院3个月内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有身体状况明显不适合履职者,按面试分数高低依次替补。
(五)公示。根据面试情况,经市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后,明确入库人选,并在市国资委官方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湘潭市国资委
2014年10月2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