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兴文县委组织部(兴文县干部档案管理中心)考调公告【招3人】
根据兴文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2017年第三次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兴文县干部档案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考调名额为3名。具体岗位详见《中共兴文县委组织部(兴文县干部档案管理中心)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考调范围及条件
(一)考调范围
具体详见《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中《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4.凡未作具体明确的岗位,参加工作时间、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报名第一日止。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尚在试用期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2014年以来,年度考核中有合格以下等次的(试用期考核除外);
(6)法律、法规和现行人事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不能报考的。
三、程序和方法
(一)自愿报名
本次公开考调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1、报名时间
2017年 12月4日至12月8日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
中共兴文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3.选择岗位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考调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是否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再报名。
4.填报信息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准确填写《兴文县公开考调报名信息表》,同时应保持本人在《兴文县公开考调报名信息表》上所留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通畅导致不能参加考试、考察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在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取消考调资格。
报考者请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兴文县公开考调报名信息表》(经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2份并按要求张贴近期 2 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县外报考人员:提供聘用文件、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2014年以来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以上复印件须由复印单位加盖印章)。
4.其他与报名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缴费
缴费采取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考生经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人。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