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射阳县纪委派驻纪检组选调公告【招8人】
因工作需要,射阳县纪委面向全县公开选调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射阳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8人。
二、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工作勤奋、作风务实,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2、报考者需具备行政(司法专项)编制。编制要求为:(1)本县范围内在编在岗公务员;(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部分工作人员,包括原为公务员后因工作需要调入参照管理事业单位的人员,通过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公开招录的人员,国家政策性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
4、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其中财会类、审计类、法律类、中文文秘类、侦查等专业优先,有纪检监察、财务审计、行政执法、文字综合等岗位工作经历的优先。
5、身体健康。
6、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考试:
1、与县纪委、县监察局现有工作人员有《公务员法》第68条所列亲属关系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试用期内的。
4、法律、法规、县内有关规定明确的其他情形或具有不适宜担任纪检监察干部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符合上述公开选调条件的人员,本人携《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奖励证书、发表的文章等原件、复印件到县纪委干部管理监督室(县行政中心810室,联系电话:89290848)现场报名。具体工作岗位须服从县纪委统一安排。县纪委对报名人员提供的基本信息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需要达到拟选调人员3:1的比例,如不足,则相应削减选调岗位。
报名时间为11月16日至11月24日(节假日除外),报名表请到“鹤乡清风苑”网站(http://www.qfy.gov.cn)下载。
2、组织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运用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按选调岗位人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气质以及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适岗评价。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个人和所在单位提供的材料,对面试人选进行适岗评价。适岗评价主要对报考人员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含专业背景)、工作表现(含奖惩情况、年度考核情况)、工作实绩等进行综合评价。
选调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面试、适岗评价各占45%、45%、10%。
4、考察体检。根据报考人员选调总成绩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根据考察情况,县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
5、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鹤乡清风苑”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借调手续,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办理调动手续;试用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纪委干部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射阳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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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射阳县纪委
2017年11月1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