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考试招聘甘孜州公路管理局所属公路分局公路养护工公告【招120人】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规定和工作需要,2017年12月将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甘孜州公路管理局所属公路分局公路养护工。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简介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公路养护工的单位分别为甘孜州公路管理局所属的新都桥、丹巴、道孚、炉霍、甘孜、德格、石渠、巴塘、稻城等九个公路分局,招聘岗位为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均纳入机构编制管理。
招聘的公路养护工主要从事我州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作。具体包括:路基、路面、桥梁、隧道的清理以及水毁抢险、道路沿线垃圾清运和安保设施的维护等。属野外作业、体力劳动。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甘孜州公路管理局公路养护工总名额为120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名额、资格条件等详见《2017年公开考试招聘甘孜州公路管理局所属公路分局公路养护工岗位和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规定,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甘孜州公路管理局统一考试招聘。
四、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甘孜州招聘 (考生户籍2017年11月20日之前在甘孜州),其中甘孜州公路管理局职工子女无户籍限制。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初中及以上学历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人员,专业不限。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反对分裂;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表现良好,无不良反映;
4.热爱公路养护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5.身体健康,具有从事野外公路养护作业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男性18—35周岁(即1982年11月20日—1999年11月20日期间出生),女性18—30周岁(1987年11月20日—1999年11月20日期间出生);
7.符合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回避规定。
以上报考条件应同时符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有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为严重的;
4.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五、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2:1。不足2:1比例的,按2:1的比例相应调减招聘名额。
六、网络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0日09:00至2017年11月24日上午08:00。
2.报名网址: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www.gzrsks.gov.cn)。
3.报名流程:
(1)填写《报考信息表》。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专业岗位,如实、准确填写《2017年公开考试招聘甘孜州公路管理局公路养护工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相关资格,并进入甘孜州人事考试黑名单。
(2)上传照片。考生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时,必须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一张(.JPG格式、16-32KB),并在网络报名后的二个工作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二)资格初审
甘孜州公路管理局根据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表》和上传的照片,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招聘范围、对象、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后的二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其中一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三)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者,必须于2017年11月20日09:00至11月26日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进行确认缴费。确认缴费时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50元/科的标准,缴纳两科笔试考务费共计100元/人。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另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
确认缴费于2017年11月26日24:00截止。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岗位调整
确认缴费结束,对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之比2:1的比例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并于2017年11月30日左右在甘孜人事考试网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五)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且报考岗位招聘名额未被取消的考生,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17年12月12日—12月17日,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于2017年12月17日14:00截止。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无法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主要为初中及以上文化基础知识、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职业道德》(内容主要为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道德)两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7年12月17日。
上午《综合知识》
下午《职业道德》
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代身份证、户口簿等),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甘孜州公路管理局职工子女笔试加分
甘孜州公路管理局职工子女,在笔试成绩折合后,按其父母在艰苦边远地区从事公路养护工作年限及工作地海拔高度、获奖情况进行加分:
(1)按工作年限及海拔系数加分。加分标准为:
①工作年限10周年及以下(含10周年)且在海拔3499米及以下地区工作的职工子女加2分,3500米至4499米的加3分,4500米及以上的加4分。
②工作年限11—20周年(含20周年)且在海拔3499米及以下地区工作的职工子女加2.5分,3500米至4499米的加3.5分,4500米及以上的加4.5分。
③工作年限21—30周年(含30周年)且在海拔3499米及以下地区工作的职工子女加3分,3500米至4499米的加4分,4500米及以上的加5分。
④工作年限31周年以上(含31周年)且在海拔3499米及以下地区工作的职工子女加3.5分,3500米至4499米的加4.5分,4500米及以上的加5.5分。
工作年限计算方法:在职职工从参加工作时间起计算至2017年11月31日止;退休职工从参加工作时间计算至退休时间。
海拔高度计算方法:在职职工以现工作地为计算依据;退休职工以退休时工作地为计算依据。
以上加分证明材料必须由考生父母所在单位出具。
(2)获奖加分。加分标准为:其父母受到县委、县政府及州级机关表彰的加1分;受到州委、州政府及省级机关表彰的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部门表彰的加3分。须出具获奖证书或文件依据。曾获得不同级别表彰的,以别表彰为加分依据,不累计加分。
以上两项加分实行累计加分。属双职工的,按其加分标准高的一方进行加分。
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必须将加分材料于2017年12月14日至15日,由本人报送至甘孜州公路管理局组织人事科审核(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提供材料不齐备、非真实或逾期未提供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5.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40%+《职业道德》×30%+笔试加分。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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