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内江市上半年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一、资格复审范围
普通公务员职位、普通人民警察职位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特警职位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的总和,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或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该职位录用名额3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专业测试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具体名单附后)专业特警职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待其专业测试结束后,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另行公布。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4年6月30日—7月1日(星期一、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一)普通公务员职位资格复审地点为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二楼会议室(内江市市中区翔龙山报社路82号);
(二)人民警察职位资格复审地点为内江市公安局七楼会议室(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西段99号)。
四、资格复审要求
(一)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都须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同意,可按笔试成绩或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的总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面试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工作于2014年7月5日17:30前结束。
(二)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在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否则视为弃权,后果自负。
(三)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面试资格或录用的,取消其面试或录用资格。
(四)资格复审合格并确认缴费(缴费金额80元/人)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进行面试,否则视为自动弃权,后果自负。
(五)材料要求:
1、《201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学历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注明:毕业时间、获取的学历和专业等内容);
5、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明确了学位要求职位的考生提供,其余人员不提供);
6、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专科及以下学历人员需提供,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不需提供);
7、招考对象限“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人员,须提供截止2014年4月2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8、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如:会计从业资格证、运动员证等)。
特殊报考对象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目前,在各级各类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材料;
2、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