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阜阳颍泉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218人】
为解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8名(其中综合类事业单位76名、幼儿教师40名、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78名、乡镇卫生院24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招聘条件及岗位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高校毕业生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的计算依次类推)。取得硕士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2岁。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 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七)区内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