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洛阳市直单位遴选(招聘)公告【招49人】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组织实施2017年部分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和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
一、遴选(招聘)单位和计划
根据编制、职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拟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5家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37人(遴选职位见附件1),市扶贫开发信息中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等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9人(招聘职位见附件2)。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和对象
1.遴选公务员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单位职位遴选范围为全省机关单位和中央机关驻豫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已登记备案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其余职位遴选范围为洛阳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招聘工作人员
符合职位条件的人员。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 政治、业务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 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 具有公开遴选(招聘)职位要求的能力水平和任职经历;
4. 身体健康;
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开遴选(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遴选职位的人员,还应当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报考洛阳市扶贫开发信息中心的人员,还应当具有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有关工作经历的时间计算,截止到2017年11月14日。
(三)不得报考的情况
1.按照有关规定有最低服务期要求且未达到服务期限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选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被列入我市公开遴选(招聘)不诚信人员名单的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转任或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遴选职位的报考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报名程序如下: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