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福州市鼓楼区招考编外聘用人员公告【招21人】
因工作需要,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2017年临聘人员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
本次考试具体招考单位、招考职位、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2017年鼓楼区公开招考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考条件和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等;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现役等相关资格条件,均以2017年10月2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报名程序
1、提交个人信息。此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学位证、 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相关工作经验证明等材料,于2017年10月23至26日,前往福州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议室(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档案综合楼6楼会议室),现场填写《2017年福州市鼓楼区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参与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由各用人单位于报名时间内在规定地点对报名人员的资历条件进行现场审查。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3、领取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于11月1日至3日前往区人社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档案综合楼6楼)领取准考证。
4、其他事项。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现场提交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号码无人接听或无法联系的考生,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确定聘用人员。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均可进入面试。面试最低合格线为60分。对无人员报考或考生面试成绩均未达到合格线的岗位,将从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且同意调剂的考生中调剂。面试成绩有效期为一年,一年内考生因故离职,可从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