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海松江区交流竞争选拔机关科级领导干部公告【招51人】
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干部轮岗和交流竞争选拔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使人才脱颖而出,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在本区公开交流竞争选拔51名机关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对象
1.本区区级机关各部门、各街镇园区中符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公务员;
2.本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符合部分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参公人员;
3.本区事业单位中符合部分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事业人员。
二、报名资格和条件
参加交流竞争选拔的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与岗位一致的编制身份(个别岗位除外);
2.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治理论水平,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勤政廉政,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一般要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现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或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2年,或任主任科员满2年,或任副主任科员满4年,可参加正科级领导岗位交流竞争选拔;
5.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或任科员满3年以上,或任副主任科员及以上职务,并在机关或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可参加副科级领导岗位交流竞争选拔;
6.参加教育、卫生系统调任岗位交流竞争选拔的事业人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具有与拟任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并任相当职务层次领导职务一年以上,具有与职位相关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7.参公人员参加交流竞争选拔的,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参公满3年,且连续3个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其中行政执法类人员参公须满5年,且连续5个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符合职位任职要求的资格条件;
8.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没有《公务员法》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况;
9.鼓励和支持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一直在同一单位任正、副科级领导职务的,积极参与本次交流竞争选拔。
上述相关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
三、推出岗位(共51个)
岗位见附件三
四、交流竞争选拔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采用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推荐的,由单位填写《全区性机关科级领导干部交流竞争选拔推荐表》,经各单位审核汇总后报区科级领导干部轮岗和交流竞争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松江区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个人自荐的,填写《全区性机关科级领导干部交流竞争选拔个人报名表》后投至gwyj@songjiang.gov.cn邮箱。表格填写要完整,填报岗位为两个,其中至少有一个为外单位的岗位。
相关表格可登陆松江人才网下载。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和自荐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区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发放准予参加交流竞争选拔的通知。竞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竞争选拔资格,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岗位报名人数的实际情况,将对报名人数不足、不能形成竞争的职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调剂。
2.开展综合测试。根据报名情况,由区领导小组紧密结合岗位特点,统一组织综合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综合测试包括:笔试、面试和综合测评、评估。
3.组织测评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情况,由区领导小组按一定比例确定交流竞争选拔拟任用的初步人选,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民主测评和考察。
4.确定正式人选。在完成对初步人选的民主测评和考察,并充分听取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由区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交流竞争选拔正式任用人选,并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
5.完示任用。对确定任用的正式人选,属提拔任用的要进行为期一周的任职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新任职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手续和关系转接手续,纳入新任职单位管理。
五、其他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17年9月15日17:00时。
2.综合测试安排:根据报名情况进行综合测试,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本次交流竞争选拔工作,设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67848525、67848524、67848702;
监督电话:37735870、67848523。
4.本公告由松江区科级领导干部轮岗和交流竞争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原标题:松江区公开交流竞争选拔机关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点击下载>>>1-3.zip
1全区性机关科级领导干部竞争选拔推荐表
2全区性机关科级领导干部竞争选拔个人报名表
3:松江区公开交流竞争选拔岗位
松江区科级领导干部轮岗和交流竞争
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7年9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