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温州市洞头区纪委监委选调公告【招4人】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洞头区纪委、监委机关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公开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委机关公务员4名,其中财会专业1名。
二、资格条件
1、温州市范围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满3年(含试用期,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其中:新录用乡镇(街道)的,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中共党员(含预备)。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6、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劳动教养的;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考生如实填写《温州市洞头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年度考核情况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免冠1寸近照3张。报名时间:2017年9月4日至9月5日,报名地点:洞头区纪委干部室,联系电话:63480928。
报名人员应对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选调资格并视情追究责任。
(二)资格审查
区纪委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取得相应考试资格,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应为3:1以上,达不到此比例则相应减少选调人数。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科目为一门,内容为综合文字能力测试。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遇最后一名同分,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
最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其空缺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
(六)调动
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在洞头廉政网公示无异议后,按管理权限办理转任手续。
未尽事宜,可向区纪委干部室咨询,联系电话:63480928。
原标题:温州市洞头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纪委
温州市洞头区监委
2017年8月31日
(责任编辑:李明)
- 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关于珙县2024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用人员的公示
- 2024湖南湘西州吉首市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总成绩排名及资格审查公告
- 三台县关于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总成绩、体检结论及拟聘人员公示
- 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党校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结果的公示
- 2024年郑州巩义市招聘镇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 2024河南警察学院引进博士研究生第二批次政治考察公告
- 2024湖南省岳阳市审计局补充招聘3名政府雇员公告
- 2024广东茂名市电白区事业单位招聘85人公告
- 2024海南东方市纪委监委信息服务中心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告
- 2024重庆万州退役士兵考试考核安置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