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文山州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招聘驾驶员公告【招30人】
为做好州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工作,经州人民政府批准,受文山州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委托,现将文山州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车辆驾驶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招聘岗位属于非在编人员。共招聘30人,其中中巴车驾驶员10人,小车驾驶员20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品德、技术兼备,服务意识强的标准,采取自愿报名,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用。
三、招聘人员待遇
招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期间中巴车驾驶员月工资3500元,小车驾驶员月工资3000元。试用期结束经州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考核合格,并与委托管理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中巴车驾驶员月工资为4000元,小车驾驶员月工资为3500元。用人单位按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五险”(单位缴费部分列入州级财政预算以予,个人账户缴费部分从本人工资扣缴);招聘人员实行绩效管理,由用人单位制定绩效管理办法,每月从月工资中扣除500元作为绩效工资,年终按照考核等级一次性发放。招聘人员差旅费按照文山州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文山州户籍,男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6米以上,初中及以上学历。
2.中巴车驾驶员年龄在30—45周岁之间(1987年9月1日以前至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小车驾驶员年龄在25—45周岁之间(1992年9月1日以前至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驾驶员岗位工作,工作认真负责,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报考中巴车驾驶员须持有A1机动车驾驶证,小车驾驶员须持有C1及以上级别机动车驾驶证;距初次领证时间5年以上。
5.驾驶技术熟练,驾驶记录良好。
6.同等条件下,有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军队以及大型企业从事驾驶工作经历者优先;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级别高者优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有吸毒史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6.近5年内发生过本人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人员。
五、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驾驶技术考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试用—办理录用手续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8—9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号窗口,联系人:胡恒源、李菲,联系电话:2130140
3、参加本次招聘考试采取收费方式,每人100元,资格初审不合格者退还报考费。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