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樊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22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按照樊城区2017年度事业编制用编计划,樊城区教育系统下属16所及樊城区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樊城区教育局下属16所中、小学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樊城区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根据樊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2017年度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用编计划的通知》(樊机编[2017]13号),樊城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名。
根据樊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2017年度区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事业编制用编计划的通知》(樊机编办[2017]4号),樊城区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6、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情见《樊城区教育系统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樊城区2017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分布一览表》、《樊城区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2、3)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7年 9月4日至2017年9月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8:00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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