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连江县筱埕镇扶贫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乡镇管理和乡镇服务,培育建立与乡镇发展相适应的职业化服务工作队伍,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就业扶贫实施方案(2016-2017)>的通知》(榕人社就〔2016〕70号)和《关于印发<福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榕人社就65号)文件精神,拟在全镇范围内公开招聘扶贫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连江县筱埕镇扶贫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招聘对象条件
持有效《就业失业登记证》(尚未持证人员可前往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办理)的筱埕镇扶贫的农村贫困家庭人员;
聘用年龄:男性16-60周岁,女性16-50周岁;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地点及岗位职责
工作地点:连江县筱埕镇
岗位职责:村保洁员、交通协管员、园林协管员、村劳动协理员、护林员等
四、岗位薪酬待遇
连江县筱埕镇扶贫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待遇组成:公益性岗位补贴1650元/月(由县财政、人社部门按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1650元给予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人数的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延期,除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和正式录用报酬标准相同。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公示、聘用等程序统一组织实施。
(一)由筱埕镇人民政府在连江县政府网、乡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5日;
2、报名方式:筱埕镇劳动所根据招聘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扶贫人员到筱埕镇人民政府报名,符合条件的扶贫人员也可自行到筱埕镇人民政府报名。
3、提交材料:扶贫人员应向筱埕镇人民政府提交《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可到筱埕镇劳动所领取并填写)、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彩色近照1寸、2寸各一张。
4、资格审查:筱埕镇人民政府对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进行汇总成册,于2017年8月30日前报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对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聘用公示
符合聘用条件的扶贫人员由筱埕镇人民政府予以公示,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聘用及备案
连江县筱埕镇人民政府应在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其签订书面合同,并将劳动合同、《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报县人社局备案。
原标题:2017年连江县筱埕镇扶贫公益性岗位招聘方案
筱埕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