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湘西州直事业单位从随军家属中招聘公告【招8人】
根据《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 吉首军分区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州政发〔2016〕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州直部分事业单位从吉首军分区、州武警支队、州消防支队、62159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中招聘工作人员8人。现将情况简介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17年州直部分事业单位从随军家属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要求和其它条件;
5.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76年 8月28日以后至1999年8月28日期间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8日— 8月30日下午5时30分前(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符合条件的考生分别到州直各相关单位主管部门人事科报名。详见附件1。
3.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手续: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随军审批手续、结婚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及其复印件和二张近期彩色同底免冠半身二寸照片、填写《2017年州直部分事业单位从随军家属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由所在部队政治机关签署审核意见后,到指定地点报名。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相关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
(三)考试
(1)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2)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一科,实行《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合卷考试,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7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30%。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3)笔试时间及地点:9月19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体检、考核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成绩出现相同,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州人社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若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则从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因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对考核合格人员在湘西州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招聘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方案由州人社局、州编办负责解释。
招聘服务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43-8713162 0743-8222233
原标题:2017年州直部分事业单位从随军家属中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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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州直部分事业单位从随军家属中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017年州直部分事业单位从随军家属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1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