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乐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遴选参公管理人员公告【招1人】
根据工作需要,乐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决定面向全市各县(市、区)公开遴选1名参公管理人员。按照《乐山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要求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现将公开遴选参公管理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乐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参公管理人员1名,从事执法等工作。
二、遴选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全市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管理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团队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品行端正,事业心、责任感强;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其中,2014年8月11日川委办〔2014〕30号文件下发后,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他若有服务年限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从其规定和约定;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或法律相关专业;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相关规定,在工作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聘任制公务员;
5.尚在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8月21日—8月25日,每个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3.报名地点:乐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技教育科(乐山市市中区白蜡街105号3楼302室,联系电话:0833-2495859)。
4.报名资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乐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开遴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参公管理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一式三份;
(3)本人近期红底正面免冠2寸彩照4张;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责任编辑:李明)